10月29日下午,我校2019-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助学金评定现场会在逸夫教研楼三楼会议室举行,副书记副校长张志刚、学生处主任孙越东、团委副书记王中一及相关年级负责人出席会议,孙越东主持会议。
会上,资助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对高一年级新申报学生,高二、高三年级新增学生和申请调整额度的学生,进行了逐一评定,详细了解每一位同学的实际情况后,依据实际情况按需进行定人定档。现场会持续了近三个小时,最终确定了2019-2020第一学期助学金名单。
根据“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”精神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《内蒙古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的通知,我校认真落实开展了2019-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助学金评选工作。专门成立了资助管理领导小组,由校党委书记乌仁图亚任组长,张校长伟、副书记副校长张志刚、副校长苏猛、付金泉任副组长,小组成员包括学生处、团委及各年级负责人。奖学金评定实施学生自主申报、诚信承诺,班主任核定情况后,通过召开现场会共同定人定档的方式,确保了助学金评定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把国家资助精准发放到需要的学生手中。(文/王中一 塔拉 图/樊文强 责编 /周瑶)
张志刚副书记、副校长讲话
学生处主任孙越东主持会议
各班主任介绍申请助学金的学生情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