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年级:
按照《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2023—2024学年度中小学、幼儿园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》(〔2024〕167号)要求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现将2024年暑假及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
1.2024年7月20日上午9点在学术报告厅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。7月21日(星期日)教职工开始放假,8月30日(星期五)行政教辅人员返岗。8月31日(星期六)上午9:30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。9月1日(星期日)休息,9月2日(星期一)全校师生正式上课上班。
2.学生暑假时间自2024年7月21日至8月30日(初中部自7月14日至8月30日),8月31日下午3:00返校报到,9月2日(星期一)正式上课。高三年级自行安排放假时间。
3.2024级新生拟定于8月23日(星期五)报到,8月24日至30日进行军训,9月2日正式上课。
二、相关工作要求
(一)重点工作安排
1.根据学校年度工作总体安排,暑假期间各部门要确保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不断线,顺利开展推进。
2.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,确保开学各项工作有序进行。
(二)安全工作安排
1.做好放假前安全检查工作。安全管理中心组织各部门、各年级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《关于开展学期末全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完成消防、安全用电等检查,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。
2.做好师生安全教育。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,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,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。放假前,学生发展中心、团委要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,通过主题班会、班团队活动、发放安全提醒和致家长书信等形式,围绕预防溺水、交通事故、自然灾害、火灾、食物中毒和网络沉迷等重点内容,全面加强学生安全教育,切实增强安全防护意识,严防各类事故发生。
3.教职员工暑假期间如计划出国必须履行学校相关审批手续,经同意后方可离境;如须离开呼市,提前向本部门、本年级负责人报备(环节干部向分管领导报备)。
4.暑假期间校内举办的各类活动须上报分管领导,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方可举办。
(三)服务保障工作
1.后勤保障中心、安全管理中心及相关部门要统筹做好暑假期间师生上课、住宿、餐饮及相关服务保障工作。
2.如有使用学校公章的部门及个人,于每周一、四上午9:00—11:30到党政办公室(逸夫教研楼208室)办理业务。其他时间确需加盖公章,应提前与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办理。
(四)假期值班工作
1.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,带班领导和值班环节干部需按规定在岗值班,严禁擅离职守。
2.值班人员要协同物业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校园及各楼宇巡查值守工作,发现安全事故及跑冒滴漏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。
附件: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暑假校领导带班、环节干部值班表(2024年7月21日-8月30日)
特此通知
党政办公室
2024年7月9日